那天夜裡,我好餓,於是我把自己吃掉了。

剛開始的時候我是從腳開始吃的,因為那樣看起來比較合理好吃,而且手還需要留著到後面剖開別的地方用。 腳的味道還不錯,有點鹹鹹的,但是嚼勁很好,吃起來很軟嫩,尤其是大腿內側那裡,簡直是讓人無法自拔。

然後我開始吃肚子和裡面的器官,這裡有種吃大閘會的感覺,各種東西都湊在一塊,胃酸雖然名字叫胃酸,吃起來卻蠻辣的,配著心臟吃感覺上像是吃咖喱,大腸的話有點臭味,必須洗乾淨再吃,肺部的話可以壓扁再吃,不然裡面都是空氣。

然後吃頭部,先把嘴巴留到最後吃,把眼睛和鼻子和耳朵先切出來吃一吃,味道…挺淡的…然後開始吃大腦,淋上血淋淋的血後再吃,味道好極了,而且聽說吃大腦會變聰明! 吃完之後把雙手也卷一卷吃下去,吃起來像蛋餅,最後再把嘴巴舌頭和牙齒都吃一吃!

吃飽了